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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性司法:理论内涵、实践形态及其语境

【作者】 韩德明

【关键词】 协商性司法 恢复性司法 理

摘要】协商性司法追求控辩双方的对话、协商和合作,注重通过非传统刑罚方法解决刑事责任问题,突出被害人在程序过程中的地位并切实维护其遭受犯罪侵害的利益,着眼通过协商性司法过程和方法实现犯罪人与被害人关系、犯罪人与社区关系以及社区秩序的恢复、重建和发展。恢复性司法、辩诉交易、警察警告制度、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等是协商性司法的主要实践表现形式。对抗制刑事司法的内在缺陷和不足是促成协商性司法之生成的直接原因,孕育和催生协商性司法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后传统社会的关系性质和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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