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典化的法治条件比较研究
【作者】
曾祥华
[1]
【关键词】
行政程序法典化
推动力
宪
【摘要】我国行政程序法典化的条件是否成熟,学术界的认识不一致。通过对国外行政程序法典化的社会和法治条件进行比较研究,可以对回答这一问题提供借鉴。除了文化背景、经济背景以及法学理论、法学家的作用之外,行政机关的行政改革需求,行政法治、行政民主和行政效率的需要,立法机关和社会的推动,都会是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动力。宪法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直接的行政程序规范以及保障人权、追求法治的精神等等都是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宪政基础。行政诉讼法或司法审查、行政判例、司法独立构成行政程序法典化的司法基础和条件。
上一篇:论和谐语境中的“辩诉交易”
下一篇:信息时代行政立法的信息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