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斯与马克思平等观的比较研究
【作者】
马晓燕
【关键词】
罗尔斯
马克思
平等
正义
【摘要】平等作为当代各种政治伦理更深层的价值基础,一直是我们理解与把握各派论争的一个主要框架。罗尔斯的平等观完整地开展于他所设计的两个正义原则中。在他看来,一个正义的社会制度理应表达对个人无法选择和决定的自然偶得与社会偶得所造成的不平等的关注,并以领域划分和优先规则来缓和自由与平等之间的冲突。然而,以两个正义原则所规范的社会基本结构在表达对弱势群体关怀面向的同时,却终因缺乏对社会制度客观基础的探寻,而致使自身无力承载实质平等的真实意蕴。与之相反,马克思则从“现实的人”与历史的实践出发,突破资本主义制度和政治解放的狭隘视域,深入到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中寻找影响实质平等内涵表达的根本原因,将社会制度正义与否的判定标准奠定在物质实践以及历史发展视阈的双重根基上,从而展示了一个真正正义和谐的社会是自由与平等内在一致的社会,是每个人全面发展和人类解放的社会。对平等的不同思考角度与论证途径做一明晰考察与反思,意在关照当下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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