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语境下的新闻自由与政府责任
【作者】
马凌
【关键词】
风险社会
新闻自由
政府责
【摘要】在风险社会中,新闻传媒处于异常尴尬的位置,它的风险预警功能受到质疑而风险放大功能得到强化,这就导致新闻传媒与政府的关系需要在风险社会的语境下加以重新审视。在西方,有一部分学者跳出新自由主义的思维,提出国家和政府并非自由的天然敌人,奥巴马政府信息规划办主任、著名法学家凯斯.桑斯坦(Cass Sunstein)甚至提出"温和的自由主义的专制主义"概念。本文试图指出:在新闻自由问题上,中国与西方的历史基点不同,貌似同归,实则殊途。第二,中国的新闻体制改革依然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对传媒的传统控制方法亟需改进。
上一篇:社会演进与中国保险创新关系探究
下一篇:十六大以来中共新闻思想的创新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