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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道德性:从法律的功利判断到法律的价值判断

【作者】 方兴 [1] ; 田海平 [2]

【关键词】 功利 道德 价值 物权法

摘要】对法律的价值评价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常态。以功利原则为判断标准的实证主义的评价,因为仅仅以法律的物质效用为核心,并不能彻底厘清法律实施的正当性基础。以价值论为指导的道德价值的评价,以法律“应然”与“实然”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为基础,是终极的判断标准与方式。它的前提是权利的道德性,核心在于对私权的道德正当性的确证。惟以如此,方能在道德上确立法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从而保证其顺利实施。这一评价方式的重要性,在对《物权法》平等保护私有财产权利的价值判断中表现的异常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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