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告 >

2018年南京医科大学江苏特聘教授招聘方案

发布时间:2017-11-07 14:42:00

南京医科大学创建于1934年,2015年被列为国家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年成为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等25个学院(部)和1个独立学院,在江苏省内外拥有24所附属医院。现有1700余名教职工,1.5万余名在校学生。


    南京医科大学为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设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建设点、3个江苏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和4个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临床医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药理学和毒理学、免疫学、一般社会科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4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2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学校学者在Nature、Cell、Nature Genetics、Nature Medicine等国际顶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十余篇。连续两年在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进入全球500强。在U.S.News2018世界大学排名中,位列全球第855位、中国内地高校第64位。

    一、招聘学科

1.临床医学
2.基础医学
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4.口腔医学
5.药学

    二、招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海外应聘者需为已有引进意向并签订引进意向书,或引进到校3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对于拟引进和当年(2017年1月1日以后)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对于前两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校的海外应聘者,须有连续2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学术造诣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等奖励。

    三、岗位职责

    参与主持本学科建设,带领本学科赶超国际水平,协助建立一支研究方向明确和梯队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对学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起支撑和示范作用;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带教研究生和指导青年教师;主持国家级重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研究论文,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除寒暑假外,每年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九个月)。

五、应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8年3月10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1)《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业绩表》、《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以及附件材料(A4纸双面印刷,装订成一册,一式三份)。附件材料包括:①附件材料目录(须标注页码);②候选人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身份证或护照、永久居留证、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③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④5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复印件和刊载杂志封面,以及推荐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⑤推荐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由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只需提供论文收录及引用检索报告,无需提供详细检索结果或列表);⑥候选人在国外任职或在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任职证明;⑦候选人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⑧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⑨学校与候选人签定的聘用协议或意向性聘用协议复印件(本校在职教师不需提供)。附件材料中,凡复印件均需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2)《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见附件4,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仅限尚未取得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填报)。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1.三年聘期内,江苏省为江苏特聘教授提供每人100万元人民币科研经费,对入选的特别资助人才,江苏省为每人提供200万元人民币科研经费。学校将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备科研经费。
2.三年聘期内,江苏省提供给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各项待遇,并在第一个五年聘期内提供每人每年10-20万元人民币人才津贴,其后根据考核结果拟聘校特聘教授并享受相应的津贴。
3.海外应聘者受聘“江苏特聘教授”,学校一次性提供30-40万元安家费、70-80万元购房补贴(需全时全职在校工作10年以上)。
4.省教育厅和学校积极支持“江苏特聘教授”申请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加强其所在学科团队建设。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 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1166 
联系人:陆铭  曹丽丽  史诚
联系电话:86-025-86869128,86-025-86869123
传真:86-025-86869122
电子邮箱:szb@njmu.edu.cnmlu@njm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jmu.edu.cn


附件1 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业绩表.xls
附件2 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3 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4 2018年江苏特聘教授候选人科研、教学情况简表.doc
附件5 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7年11月7日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访学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参加“IFMSA临床交换项目”的通知

Copyright © 2008 南京脑科医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9092365号-3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64号(210029)